• 我要申请药品追溯码
  • 政策背景

    2019年12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》正式施行,药品管理法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药品生产企业、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,按照规定提供追溯信息,保证药品可追溯。疫苗管理法要求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疫苗电子追溯系统,与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相衔接,实现生产、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最小包装单位疫苗可追溯、可核查。

    商品条码系列标准(GS1标准)完全满足NMPABT 1002—2019《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》标准中的相关要求。GS1标准的药品编码也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等众多国际组织的推荐,在70多个国家/地区得到广泛应用。

    • 药品追溯码实施步骤

      1.确定哪些产品属于药品追溯要求实施的范围,谁是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企业?

      2.申请厂商识别代码

      --商品条码(厂商识别代码)在线申请 (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、小程序、中国编码APP申请)

      --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药品追溯联系人

      3.药品标识码:根据GS1医疗GTIN分配规则为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分配GTIN-13或GTIN-14

      --确保GTIN在数据库中存储为14位,若使用GTIN-13应在前面补零

      --物流包装如需编码可使用SSCC

      4.生产标识码:为药品编制单品序列号,并根据实际需求,包含药品生产批号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或失效期等信息(国际上药品追溯码普遍采用GTIN、失效日期、批号和序列号的组合)

      5.药品追溯码载体和人工识读

      --确定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使用的药品追溯码载体类型(国际上普遍采用GS1 DataMatrix二维码)

      --根据相关法规、标准、《GS1通用规范》以及《GS1医疗AIDC实施指南》等确定条码印制质量、人工识读内容和载体放置位置等细节。

      --对条码印制质量进行检测(可联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质量检测部进行测试)

      6.做好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药品追溯码之间的关联

      药品追溯码要素及相应的GS1标准

      药品追溯码要素 适用的GS1标准
      药品标识码 GS1全球贸易项目代码(GTIN)
      生产标识码 GS1应用标识符(AI)
      载体 GS1-128条码、GS1 DataMatrix条码、EPC标签
      人眼识读 供人识读字符HRI

    精彩视频: